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邓州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文号为:邓发改投资(2025)53号,项目统一代码:2412-411381-04-01-271937,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邓州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邓州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1957001
2.3建设地点:邓州市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任务共8万亩。其中,新建3.6万亩、改造提升4.4万亩,涉及穰东镇、夏集镇、张村镇、腰店镇、裴营乡、白牛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相关附属工程。
2.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耕地占用平衡、上图入库、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现场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施工、采购、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报批报建、验收手续、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以及其他应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内容。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本项目耕地质量评价服务。
2.6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365天日历天
第二标段: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并交付完成之日止,含相应工程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项目验收合格后。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三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本项目的施工及质保期间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本项目的耕地质量评价服务
2.8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勘察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效的规范和规程、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并保证最终通过评审,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设备、材料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二标段: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对本工程实施监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第三标段: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效的规范和规程、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件)。
3.1.2资格要求
(1)勘察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勘察设计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2)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需具备相关专业(测绘或水利或农林)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3)拟派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1.4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1.5信誉要求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下载日期及查询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0日内)。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6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个。
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项目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人作为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提交投标保证金、下载招标文件、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等,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除投标文件内联合体协议书以及相关承诺函等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满足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即可,另联合体均需满足财务要求、信誉要求。
3.1.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4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2.5信誉要求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下载日期及查询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0日内)。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2.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2.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3、第三标段:
3.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含)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3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3.4信誉要求
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下载日期及查询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0日内)。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3.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市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交、保证金减半提交、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交均视为未提交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注: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AAA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5.3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监督部门: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7-6228783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381MB1E674889
招标人: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邓州市古城街道小西关社区伊斯兰街1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7-62287886
招标代理机构:中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869号1号楼26层2610号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方式:15670666430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