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SHDC00429/01 |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LAO装置高压球罐下装搅拌器(重新招标)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材质、物料介质、搅拌器罐直径、搅拌器罐体积、压力等的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材质、搅拌器罐高度等的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均视为无效业绩。
3.2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3 其他要求:本项目仅接受货物(球罐或搅拌器)制造商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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