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C-F2026004号许昌经高房屋租赁有限公司“许昌农机设备制造产业园项目总承包(EPC)及监理 ”(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许昌农机设备制造产业园项目总承包(EPC)及监理已由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审批文号:2512-411071-04-01-310349)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512-411071-04-01-310349,招标人为许昌经高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2.%E9%A1%B9%E7%9B%AE%E6%A6%82%E5%86%B5%E4%B8%8E%E6%8B%9B%E6%A0%87%E8%8C%83%E5%9B%B4%3C/strong%3E%3C/p%3E%3Cp%3E2.1 许昌农机设备制造产业园项目总承包(EPC)及监理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许昌农机设备制造产业园项目总承包(EPC)及监理
2.1.2招标编号:XCGC-F2026004号
2.1.3建设地点: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瑞昌路以南,许繁路以东。
2.1.4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35985.00m²(约合 53.98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 63464.78m²,全部为地上建筑面积,地上主要建设内容为 1#标准化厂房 28087.20m²,2#标准化厂房 28087.20m²,3#标准化厂房7270.38m²,门卫室 20m²。机动车停车位 200 个,其中普通车位 160 个,充电车位 40 个。配套建设园区道路、停车场、绿化、给排水、电力、消防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23147.63万元。
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许昌农机设备制造产业园项目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许昌农机设备制造产业园项目总承包(EPC)监理。
2.1.6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第二标段: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 0.8%。
2.1.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所有设计报批等相关服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承包人负责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质保期服务及项目竣工验收为止的全过程实施和服务。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等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规划设计与调整,含估算)、初步设计深化与优化(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全过程服务,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优化设计及配合图审、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编制和后续服务、报批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等相关设计)、所有二次深化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工地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等后期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配合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设计成果满足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建造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协调配合招标人办理以下事宜:包含但不限于办理工程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产权办理、质量保修等。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3)采购范围:除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工作涉及的相关设备以外,包括招标人要求范围内包含的所有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工作。
(4)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各类专业或专项工程设计及设备购置和施工的组织协调、协助项目报批报建等前后期手续、工程总承包相关资料整理存档、协助工程相关验收及备案并配合工程移交、负责工程保修管理等总承包管理工作;并负责本项目其他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内容的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工作。
第二标段:许昌农机设备制造产业园项目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1.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73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第二标段:本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1.9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1)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及深度;(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第二标段: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
2.2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质要求: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4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4.1主体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5 业绩要求:
3.6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从成立时间算起,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7.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7.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7.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7.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8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
3.9本次招标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本项目的统筹管理、工程资金往来等工作,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本次投标的相关手续及签署资料。
3.10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 01 月 23 日至2026年 02 月 13 日 08 时 2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tpbidder%EF%BC%89%EF%BC%8C%E5%87%AD%E4%BC%81%E4%B8%9A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BA%94%E5%88%86%E5%88%AB%E8%8E%B7%E5%8F%96%E6%89%80%E6%8A%95%E5%90%84%E6%A0%87%E6%AE%B5%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4.2%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D%B0%E5%88%B7%E3%80%81%E9%82%AE%E5%AF%84%E8%B4%B9%EF%BC%88%E5%A6%82%E6%9C%89%EF%BC%89%EF%BC%9A 0 元。
4.3凡有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参与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2026年 02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7.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2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投诉。
8.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采用核查随机法,由定标委员会随机确定中标人。
9.联系事项
l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许昌经高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屯田路电梯产业园1#102
联系人:仝先生
电 话:15994095763
电子邮件:1323578762@QQ.com
l 招标代理机构: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杜晓帅
项目组其他成员:任向前、高亭亭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0号9层901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0371-61316285
电子邮件:285741773@qq.com
l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9楼
电 话:1513680017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杜晓帅
2026 年 0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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