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青海鼎开竞磋(工程)2025-026
二、项目名称:共和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3971767.02(元) | 青海锦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83.50,综合排序第一) | 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新平大道162号东方明珠3号楼1层商铺11-11室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共和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 共和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 对共和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一层大厅、二层、三层各培训室及设备间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工程、天棚工程、原有给排水系统改造及更换、电气改造及安装、原有供暖工程改造,并对原有部分建筑进行结构加固。本次改造仅为室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不涉及原有建筑物的结构改变、单体室外装修及建筑室外工程。改造部分建筑面积1895.06平方米,其中:一层部分144.28平方米、二层、三层部分均为 875.39 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 《工程量清单》。 | 签订合同后 90 天 | 魏国龙 | 青263201820185072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全福(组长),苟廷青,沈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5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共和县民政局
地 址: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41号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0974-8510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鼎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91号卢浮公馆双子座B座12楼1220室
联系方式:0971-5219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971-521902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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