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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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东清远连山建成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县城双龙湖环湖道路扩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监理答疑公告01号 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政服务中心委托,代理广东清远连山建成区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县城双龙湖环湖道路扩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编制答疑文件,予以发布: 问题一:《监理综合评分表》一其他加分“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所监理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奖情况评分:1、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2、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3、获得过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①本项最高得8分,只计算投标人提供的4个最高奖项”,该评分限制奖项计算数量,要求同时具备 4 个国家级奖项才可得满分,省级、市级获奖量化无实际意义。然而,结合招标文件明确的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上述奖项评分标准实质上构成了对潜在投标人的变相限制和排斥,设定了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的过高商务条件。依据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文件的规定,招标文件中严禁设定违法限制、排斥条款,或虽未直接限制但实质上起到排斥效果的规定,以及明显超出项目实际需求的高资质、技术、商务条件等。请及时对该评分标准进行更正。 答:本项目资质、技术、商务条件等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违反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文件的规定。 各潜在投标人应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中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政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1日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