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职工体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4.0万元 最高限价:104.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104 104 体检服务 本招标项目为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具体描述等详见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安排2个半天,具体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体检全部结束后1内出具体检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招标当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度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止日期前2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针对此项目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01月0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止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注: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无欠税证明;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01月0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止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开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并加盖公章。(8)A投标人为医疗机构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B投标人为隶属于卫生局的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C投标人为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且具有多家门店(门诊部),则须指定一家门店(门诊部)参加本次投标,提供该指定门店(门诊部)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上一级法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6月24到 2025年06月30,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