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仁寿片区)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仁发改〔2024〕291号 | ||||
建设地点 | 眉山市仁寿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新建高标准农田8万亩,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0.4万亩,其中,仁寿片区新建高标准农田4.7万亩,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0.4万亩。;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8800.0 | ||||||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施工、监理等的招标工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5.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25.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7-23 00:00至2025-07-25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7-23 00:00至2025-07-25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须提供本项目拟定项目负责人及专职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的近期至少6个月社保证明。中选人所配备的合同人员不能变更,须保证在招标活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 1名专职技术人员随时能出场开展工作。2、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2年7月22日以来,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水利类招标代理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招标代理合同、项目立项文件。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3、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公司简介、项目实施方案、资料收集、项目备案、保密管理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4、申请人应提供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后在《眉山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的信用评价分数90分及以上截图(截图需包含发布日期)。5、请各投标单位将比选申请文件传于此邮箱号:948769934@qq.com。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以上资料原件备查。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应清晰可阅读、真实有效,若存在模糊不清或无法分辨或虚假或无效的情形,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6、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价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下浮3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 ||||||
联系人 | 夏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36293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