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新区百马大道至上午村大坡连接公路已由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贵州省贵安新区公路管理局以贵安经函〔2026〕26号、筑交〔2026〕58号、贵安路党议〔2026〕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贵安新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新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贵安新区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性质:新建。2.1.2建设规模:贵安新区百马大道至上午村大坡连接公路,起点位于贵安新区湖潮乡宁德时代南侧,与百马大道平面交叉连接,沿城镇路网规划布设线位,途经谷井寨,止于上午村大坡,顺接路网规划道路,全长2.120km。2.1.3技术标准: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其中K1+540-K1+620段由于位于规划路网中的平面交叉口路段设计速度采用30公里/小时),全线路基宽度为8.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无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它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山区普通公路改扩建工程技术规范》(DB52/T1609-2021)执行。2.1.4主要建设内容为: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8.5米,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涵洞工程及安全设施等,详见施工图设计内容。2.1.5项目名称:贵安新区百马大道至上午村大坡连接公路。2.1.6项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拟建的贵安新区百马大道至上午村大坡连接公路起点位于贵安新区湖潮乡宁德时代南侧,与百马大道平面交叉连接,沿城镇路网规划布设线位,途径谷井寨,止于上午村大坡,顺接路网规划道路。2.1.7项目总投资:本建设项目预算总投资为3285.02万元,其中批复建筑安装工程费1840.08万元。本标段拦标价为1813.95万元。
2.2 招标范围: 施工,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补充答疑(若有)文件所示全部内容。2.2.1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2.2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合同段。2.2.3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3.1.1主要人员:(1)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经验。(2)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经验。
3.1.2资金:投标人财务能力应满足,连续三年2023年至2025年(如投标人为2023年后注册的,则为自注册之日起至2025年的所有年度),每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若新成立的公司(2026年1月后),无法提供年度流动比率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设备:无。
3.1.4其他:无。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施工综合资质)、一(甲)级资质以及公路专业承包一(甲)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链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最新信用等级为AA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最新信用等级为A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最新信用等级为B及以下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10 .2款。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的下载。
文件获取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TYTB,gztytb格式)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采用远程开标项目的投标人需使用CA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贵州省公路局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85971822/85971031。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阳市交通委员会(贵阳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7号楼12楼
电话:0851-88902378
9.异议与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省贵安新区公路管理局 | 招标代理: | 贵州正域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贵安新区香湖路贵阳大数据科创城A3栋14楼 | 地址: | 贵阳市云岩区中山南路花果园A北区3栋1201 |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陈祖松、赵松、余刚林 |
| 电话: | 0851-88914966 | 电话: | 19585833606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386459726@[链接] |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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