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采购
1.2 项目编号:豫通力招【2025】第232号
1.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 预算金额:450000.00元/年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内容:
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需配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对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计量标准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及其下属单位(13家)在业务经营、公司治理中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1)根据招标人所需,起草、修改、审查招标人在经营、管理、业务往来及对外的各类文件、规章制度、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函件、商业文件,规范各类合同、文件的文本,并就合同内容、合同履行风险、合同主体适格性等方面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并指导、帮助办理、完善各种法律手续,为公司有效降低、防范、化解业务和各项活动中提供法律建议。
(2)提供与招标人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提示公司注意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时向招标人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解答招标人关于投资,担保,资产重组及证券上市项目,设立分公司、子公司、联营公司等新建项目,公司重大股权转让、收购、受让及公司兼并、合并、分立等变更项目,公司债券发行项目,重大固定资产购置项目,重大融资项目,大中型建设项目,重大招标、投标项目等业务方面提供法律咨询,为招标人制订决策方案就经营管理措施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并进行法律可行性分析。
(4)为招标人进行法治宣传和法律培训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二次全体员工培训,内容由招标人决定。
(5)应招标人邀请列席有关会议,参加有关项目、交易、争议处理、其他事务谈判,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支持,出具法律建议和意见;参与招标人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为招标人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6)对招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工程建设、购置公司设备、租赁、招投标等项目,协助招标人对合作对象经营状况、社会评价及信用等级方面进行调查和了解,并对涉及的合同提供审查、修改或咨询意见。
(7)根据招标人要求协助起草、审阅、修改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会议议案、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8)接受招标人委托,代理参加诉讼、仲裁、复议和纠纷调解等案件,参加研究讨论,协助招标人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密切联系、沟通,寻求支持,并对案件的处理方案、证据的取得和保存、诉讼策略,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9)认真负责履行参加诉讼、仲裁、复议和纠纷调解等案件的代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收集证据、草拟法律文书、办理诉讼保全、代表招标人参加庭审、积极协调推进诉讼进程、定期向招标人报告诉讼方案与诉讼进展及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或应对措施等。
(10)接受招标人委托代理工商投诉、信访案件等非诉讼案件,出具法律可行性方案,参与谈判、协调和调解。
(11)对招标人业务活动中出现的法律纠纷、争议、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出具律师函。对于突发紧急法律事件,派遣足够人数及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到场处理,参与谈判、协调和调解。
(12)协助招标人建立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法律管理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及内控管理体系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出具《年度管理意见书》,对招标人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方案。
(13)针对上述法律服务中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事项,按招标人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代表招标人出具声明书、律师函等,以信函方式为招标人催收各类应收款项。
(14)随时接受招标人的各项信息和要求,并及时反馈法律服务业务中的法律意见,为招标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及其他法律事务。
(15)其他法律事务。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1年期满后进行考核,合格后可续签1年,最长服务时限不超过3年。
2.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郑州市区有固定办公场地及团队(投标人须为郑州市本地机构,或在郑州市具有相应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加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分支机构参加的,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资料同等有效。
2.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名及以上执业律师(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屏或律师执业证书等证明专职律师人数的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为律所合伙人以上的律师或律所负责人,且担任执业律师年限5年及以上(以律师执业证书中的发证年份为准)。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为省管集团公司法律服务业绩(提供2021年1月以来,委托合同证明材料1份。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的,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限于本分支机构,不得使用总部或其他分支机构业绩。)
5.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7.现场服务要求:投标人须配备专职人员1名驻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现场专职人员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且担任执业律师年限3年及以上,具备国企相关案件处理经验。
8.其他要求:
8.1①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2%80%9D%E6%9F%A5%E8%AF%A2%E4%BA%8B%E5%8A%A1%E6%89%80%E3%80%82%E2%91%A1%E9%80%9A%E8%BF%87%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F%BC%88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E2%80%9D-%E2%80%9C%E4%BF%A1%E7%94%A8%E6%9C%8D%E5%8A%A1%E2%80%9D-%E2%80%9C%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6%A1%88%E4%BB%B6%E5%BD%93%E4%BA%8B%E4%BA%BA%E2%80%9D%E6%9F%A5%E8%AF%A2%E4%BA%8B%E5%8A%A1%E6%89%80%E3%80%82%E2%91%A2%E9%80%9A%E8%BF%87%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F%BC%88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E2%80%9D-%E2%80%9C%E4%B8%AA%E4%BA%BA%E4%BF%A1%E7%94%A8%E2%80%9D-%E2%80%9C%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6%9F%A5%E8%AF%A2%E2%80%9D%E6%9F%A5%E8%AF%A2%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F%BC%88%E5%8D%95%E4%BD%8D%E8%B4%9F%E8%B4%A3%E4%BA%BA%EF%BC%89%E3%80%81%E9%A1%B9%E7%9B%AE%E8%B4%9F%E8%B4%A3%E4%BA%BA%E3%80%81%E5%A7%94%E6%89%98%E4%BB%A3%E7%90%86%E4%BA%BA%E3%80%82%E8%8B%A5%E5%AD%98%E5%9C%A8%E5%A4%B1%E4%BF%A1%E8%AE%B0%E5%BD%95%E7%9A%84%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B%9B%E6%A0%87%E6%B4%BB%E5%8A%A8%E3%80%82%E4%B8%8A%E8%BF%B0%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4%B8%BA%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F%BC%8C%E6%9F%A5%E8%AF%A2%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9%9C%80%E6%98%BE%E7%A4%BA%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3%80%82%3C/p%3E%3Cp%3E
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无关联机构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航海东路第八大街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202 室;
4.3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应按本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
4.4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将以上文件获取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401616519@qq.com。(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委会核查)。
4.5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郑州市航海东路第八大街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202室会议室
5.3 开标时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佛南路10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371-8993088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第八大街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202室
联系人:闫信强
联系方式:18838026686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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