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522508379 | 项目名称 | 龙华区龙华街道花园新村32栋4-7层公寓物业 |
起始日期 | 2025年09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9月19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花园新村 |
面积/数量 | 3405.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23月(自物业交付之日起计算至2027年9月29日止)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原承租方无免租期)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30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公寓 | ||
履约条件 | 1、按时缴纳租金、管理费、保证金等各项费用,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龙华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2、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需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备案,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3、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整体转租、转借、转让,或以承包、合作等任何方式使其他第三方拥有实际控制权。 4、租赁押金:合同期最后一年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5、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须另外向出租方缴纳用电押金贰万元。 6、其他费用: 6.1承租方须每月按物业管理处规定缴交物业管理费,管理费为:2元/㎡/月; 6.2承租方须每月按物业管理处规定缴交公共设施维护费; 6.3水、电费按物业实际情况结算并按时缴交费用。 7、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依法收回原场地时间为准,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业后再交付给本次招租的承租方使用,租金从实际交付新承租方之日起计算。 8、承租方为不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 9、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10、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管理费及各项费用。 11、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2、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 ||
其他补充说明 | 1、物业位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花园新村32栋4-7层,四楼面积为851.25㎡、五楼面积为851.25㎡、六楼面积为851.25㎡、七楼面积为851.25㎡,计算租金面积合计为3405平方米。租赁物业为框架结构,属深圳市鹏宝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产权证明,无消防验收证明,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物业按现状出租。 2、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采取网络竞价(多轮报价),报价加价幅度为:0.5元/㎡/月或0.5元/㎡/月的整数倍。 3、目前租赁合同至2025年10月25日到期,原租户仍在使用。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2、企业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3、企业最近一年正常纳税(不含零纳税); 4、意向承租方在出租方不存在逾期交纳租金、拖欠租金等不良记录(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由出租方进行审核,存在以上不良记录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最近一年纳税证明; 3、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单;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截图(网址:http://***/%EF%BC%89%EF%BC%9B%3Cp%3E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7、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8、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9、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所需的承诺函; 10、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19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35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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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9月19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联系人 | 杨小姐;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26409104;0755-26922954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鹏宝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华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交纳租赁押金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方需自行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租赁押金的要求。 4、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备案。 5、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6、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7、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8、如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租金拖欠30天的或逾期超过5日且次数达三次以上的(含三次,无论是否连续)且视承租方为违约(且承租方无优先承租权),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封锁、搬离处置承租方全部财物等,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不得以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益和赔偿。 9、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