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延津县中医院东停车场安装充电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NJX-2025-012;2、项目名称:延津县中医院东停车场安装充电桩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本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工程和服务设施工程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设施工程包含停车场硬化(按照院方提供图纸施工,硬化场地产权归甲方所有)、绿化。服务设施工程包含:停车场配套设施、高压、充电端设备的投入及合作期间充电系统的维修与保养。(2)项目地点:延津县中医院院内;(3)项目合作期:合作周期10年;(4)运作方式:建设-拥有-运营操作方式;(5)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5、合同履行期限:合作周期10年;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1)-(6)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1、时间:2025年12月23日8:30起至2025年12月29日18: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方式:请符合供应商资格的投标单位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本发布网站截图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资料原件及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退回,留复印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转自—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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