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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FFJSZ2025030002002蒋王栖祥邻里中心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江苏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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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王栖祥邻里中心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蒋王栖祥邻里中心(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邗江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蒋王栖祥邻里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扬邗数据综审 (2025) 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业隆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蒋王栖祥邻里中心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蒋王街道,东、北至规划用地边界,南至中兴中路,西至文化西街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1897.8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131.11 m2,地下建筑面积约3766.75m2

2.3 招标范围:蒋王栖祥邻里中心EPC工程总承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92.75万元(建安工程费暂按5583.11 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其他: 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包含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涉及工程造价的签证、设计变更、技术方案核定等事项须征得委托人书面签证批准)(2进度控制3质量控制4安全控制5信息管理6合同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2人,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相关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为给水排水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环境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2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在监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规定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监) ;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 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3.10.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 戒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 23号) ”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 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 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信用中国” 和“ 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3投标工具费: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6月5日9时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4 开标地点: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v2.0 “https://www.yzggzyjyzx.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guide”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业隆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何桥村立新组1号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楼2号楼903室

邮编:225000

邮编:225000

联系人:张墨

联系人:王石磊

电话:15371342015

电话:18762317185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634564604@qq.com

10.备注

备注 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

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石磊,联系电话:18762317185,通讯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楼2号楼903室;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 ”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02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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