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二期工程(缇香郡地块)设计答疑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黔江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行政中心二期工程(缇香郡地块)设计项目答疑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问是否可以明确专家个数和组成情况?2、请问是否可以明确项目用地具体指标相关要求?
答:1.评标委员会共7人,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招标人代表2人。
2.容积率≤1.8,建筑密度≤35%,绿化率≥30%。项目地形图及红线图详见补遗。
问题二:<******>在2022年度和最新2023年度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均评为 E级;根据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渝金发[2024]116号第十二条评级等级的对应含义:评级结果为E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长期未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或已无法正常经营,需要监管高度关注,亟待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和近期******开具的投标保函没有履行见索即付已经被有些项目的明确不接受******的投标保函了,因为******有拒不履行保函的赔付案件,不具备见索即付能力。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对开******的开具的投标保函和中标后的履约保函是否合格有效?
答: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二、补遗部分
1.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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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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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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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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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5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434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336.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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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5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434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67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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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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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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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及各专项设计)、BIM技术应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园林景观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工程相关资料完善、设计疑问回复、配合结算审核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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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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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设计服务期限: 50 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 20 日历天;
☑初步设计 3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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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设计服务期限: 80 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 20 日历天;
☑初步设计 30 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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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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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5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434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336.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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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5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434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67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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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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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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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 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及各专项设计)、BIM技术应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园林景观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工程相关资料完善、设计疑问回复、配合结算审核等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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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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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 20 日历天;
☑初步设计 3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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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 20 日历天;
☑初步设计 30 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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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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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备案或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总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总投资26077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设计成果文件建委初设批复或通过审查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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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成果文件审查合格或批复等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总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总投资26077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施工图成果文件审查合格或批复等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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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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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336.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方式一: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 0.775 %,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336.35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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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67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方式一: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 1.55 %,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672.7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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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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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填报的设计费包括:
1.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设计的范围和设计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所需的管理费、资料费、劳务费、技术服务费、办公家具、办公设施、通讯工具、通讯费用、交通工具、编制BIM模型、保险、税费、利润及协调配合费等实施工程设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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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填报的设计费包括:
1.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设计的范围和设计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伴随设计服务]。具体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所需的管理费、资料费、劳务费、技术服务费、办公家具、办公设施、通讯工具、通讯费用、交通工具、编制BIM模型、保险、税费、利润及协调配合费等实施工程设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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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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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自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建委初设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设计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6 分。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初设批复或审查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人员业绩
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每增加1个业绩,得 2.5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前提下,自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设计成果文件初设批复或审查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总投资26077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初设批复或审查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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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自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成果文件审查合格或批复等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设计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6 分。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施工图成果文件审查合格或批复等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人员业绩
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每增加1个业绩,得 2.5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前提下,自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成果文件审查合格或批复等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及以上或总投资26077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施工图成果文件审查合格或批复等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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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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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本合同设计费按以下阶段分批次支付:
本项结算及支付的签约合同价应扣除暂列金额。
① 第一次支付:方案设计文件提交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方案审查意见书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45%,即 元;
②第二次支付: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55%,即 元;
本工程若因非设计人原因导致需分期分部取得批复或完成施工图的,发包人按上述支付原则支付设计人对应完成部分的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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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本合同设计费按以下阶段分批次支付:
本项结算及支付的签约合同价应扣除暂列金额。
① 第一次支付:方案设计文件提交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20%,即 元;
②第二次支付: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提交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即 元;
③第三次支付: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土建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在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40%,即 元,
④第四次支付: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且取得竣工验收意见书后一次性结清;
本工程若因非设计人原因导致需分期分部取得批复或完成施工图的,发包人按上述支付原则支付设计人对应完成部分的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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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项目地形图及红线图随本答疑补遗一同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3.本项目提问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10-15 17:00:00(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时间修改为2025-10-16 17:30:00(北京时间)前。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修改为2025-11-3 09:3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注:本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遗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及澄清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市黔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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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板栗山)1:500地形图(1)_t3(2).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