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典型镇培育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01号) 至各投标人: 清远市启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典型镇培育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作出以下更正: 内容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十、投标人合格条件”:3.1、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须提供该人员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5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有效社保证明作为评审依据) 更正为:3.1、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须提供该人员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25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有效社保证明作为评审依据) 若本修改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启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2月31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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