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临川区生态公益林场杉木大径材培育及林下种植项目需求征集意见公告
江西东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抚州市临川区生态公益林场委托,参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向潜在供应商征集本项目采购预算价。
如有意参与本项目征集活动,请及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联系,并按征集公告的要求和回复格式提交相关资料。
本次采购预算价征集不支付任何费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抚州市临川区生态公益林场杉木大径材培育及林下种植项目
2.预算金额:121万元人民币(报价单位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
3.采购清单:详见附件征集清单
注: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此次征集活动。
4. 供应商资格:能够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承诺函);
4.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承诺函;
4.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承诺函;
4.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6 参询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
二、征集方案说明
(1)提供完整准确的征集采购预算价,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货物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要求、市场价格、商务条款、评分细则等。所提供的采购预算价将作为征集人编制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重要参考依据。
(2)方案征集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7:00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不予接受;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
(3)回复意见方式: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在截止时间前将叁份纸质版回复意见函(1份署名文本、2份不署名文本),并且提供一份与纸质征集回复内容相同的U盘(包含Word和PDF格式文件,U盘不退回)提交至代理机构。1份密封署名加盖单位公章,2份密封(不得在封面及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电话、邮箱、企业名称、以往项目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不署名不加盖单位公章。
邮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东大道1688号
两种格式的征集回复函均需在U盘中体现。(特别提醒:必须要将署名文件、不署名文件、U盘各自封装后,再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
2.其他说明
(1)本次市场征集的采购预算价,将由征集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方案价格评审,以确定最终的项目采购需求。
(2)参与本次征集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并不会因此在本项目正式采购中得到特别的优待;即使未参加征集建议的潜在供应商仍然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潜在供应商也不会因参与征集意见提出问题而遭到征集人的歧视,请潜在供应商充分表达对推进本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建设性建议。
(4)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实地勘察设备安装环境,为报价取得依据。踏勘现场的费用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潜在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由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抚州市临川区生态公益林场
联系人:黎一鸣
联系电话:18879482099
四、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东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3677942281
特别声明:本公告仅作为本项目采购前期市场调研,所有征集的方案仅供我单位参考。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