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库室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号楼1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JDL20250145
项目名称: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库室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1401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1401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库室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6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库室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SJDL20250145
3.项目类型:工程
4.最高限价:721401.25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请仔细研究。
6.工期: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注册在供应商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提供①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的任意1个月)】。
特别提醒:
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磋商小组,资格审查不通过。
2.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双休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号楼13层。
3.方式: 现场领取或联系代理办理。
逾期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有关本项目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错误响应,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取资料费100元/家,投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单位。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注册在供应商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提供①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的任意1个月)】。特别提醒: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磋商小组,资格审查不通过。2.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6日至 2025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号楼13层
方式:现场领取或联系代理办理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7.供应商应当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况。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各单项价格进行核查,核查后发现某单项价格严重超过市场价格的单价,将被采购人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单价进行认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科技园海云路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513-68529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江海大道 555 号鸿鸣摩尔购物中心 1 号楼 13 层
联系方式:薛女士18115810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女士
电 话:1811581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