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台兰河恰其力克牧场至古勒阿瓦提乡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台兰河恰其力克牧场至古勒阿瓦提乡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由阿克苏地区水利局、阿克苏地区财政局以阿地水〔2025〕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宿县台兰河水资源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温宿县台兰河水资源站,招标代理单位为新疆恒达壹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
2.2工程规模:工程等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基本同意本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最大洪峰流量为260m3/s~516m3/s,工程主要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规模为V等小(2)型;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台兰河恰其力克牧场至古勒阿瓦提乡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新建护岸16段,共计12.05km。施工二标段:桩号Y71+319~Y87+367,长6050m。(本标段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设计变更、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施工二标段最高控制价:17417000.95元,其中可竞争额16667000.95元,不可竞争金额750000.00元(含暂列金750000.00元,暂估价0 元及其他项0元)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要求:总工期 184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企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暂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3.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17日起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