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南溪区水利行业抢险救灾项目检测鉴定工程企业储备库(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发改函〔2025〕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鉴定企业储备库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发改函〔2025〕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工程名称:宜宾市南溪区水利行业抢险救灾项目检测鉴定工程企业储备库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具体工作内容根据项目情况待定。 2.3招标范围:检测鉴定企业储备库。 2.4储备库企业数量及服务期限:储备库企业数量为3-5个检测鉴定企业;有效期为5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19 00:00 至 2025-08-24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9-09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