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铜陵学院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AFZ01325
项目名称:2025年铜陵学院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拟派项目经理”评分项删除第3项,分值范围调整为0-8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人荣誉”评分项修改为: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范围 |
投标人荣誉 | 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学)会颁发的安保类荣誉证书的:地市级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省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小项满分8分。 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含委员会)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学)会颁发的劳动保障方面或诚信方面荣誉,每提供1个得3分,满分3分。 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服务的安保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学)会颁发的荣誉(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如为投标人服务的安保项目获奖,投标文件中另外提供合同扫描件。 (3)奖项的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等政府部门和冠以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等的协会(学会)颁发的视为地市级,以此类推。 (4)“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5)本项目将对中标人提供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荣誉或奖项信息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告。如有虚假,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 0-14分 |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价格分”调整为22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2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2%×100。
4、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7日09点30分。
5、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问拟派项目经理获得同一政府部门同一年度不同月份颁发的安保类个人荣誉(或表彰),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2、针对“拟派项目经理”评分项第4条,请问拟派项目经理所获荣誉无法体现类别,是否认可?答: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安保服务,安保类工作内容包含校园安全保卫、治安巡防、制止和协助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等方面。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需要相匹配,如项目经理所获奖项无法体现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类别,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关于荣誉级别的疑问。答:本项目未要求具体的某一特定的地市级或省级,不具有限制性,不予修改。4、针对“投标人荣誉”评分项第3条,请问获奖的安保项目是服务于教育局签订的整体合同内的单体学校,并未与单体学校签订单独合同,是否予以认可?答: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与教育局签订的整体合同和教育局出具的能体现投标人与奖项的关联性的说明材料,则予以认可。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学院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翠湖四路1335号
联系方式:0562-58835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