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第一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一期)(EPC)监理服务(ESLF-202601QT-00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F-202601QT-001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第一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一期)(EPC)监理服务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来发改审批【2025】3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咏凤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来凤县咏凤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善行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来凤县第一中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项目拟建教学楼一栋(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占地面积1991.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04.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58.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45.6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绿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消防工程、通风、排烟工程、材料采购及设备安装、空调工程及场地及道路硬化工程等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监理。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1 个标段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365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4174.99万元。 | |||||||||||||||||||||||||||
| 2.3其他:合同估算价:72.00万元;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1.2人员要求:本项目拟派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注:1、项目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2、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3、监理员: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相应专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4、上述人员为投标时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上要求。一旦中标,依照相关法规或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人员不能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的情况时,投标人应无条件增加相应的人员直至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5、上述人员不得互相兼任。3.1.3业绩要求:近五年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房屋建筑工程)。3.1.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 ”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 号) ”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EF%BC%89%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1%E6%89%8B%E6%9C%BA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6%88%96%E8%80%85%E7%94%B5%E5%AD%90%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6%81%A9%E6%96%BD%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E2%80%9D%E2%80%94%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1-14至2026-02-03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2月0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 使用 CA 数字证书、手机 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 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 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 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 ”)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 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 照或CA数字认证登录“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EF%BC%89%E6%9D%A5%E5%87%A4%E5%8E%B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F%BC%88%E7%BD%91%E5%9D%80%EF%BC%9Ahttp://lf.eszggzy.cn/lfweb/%EF%BC%89(%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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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3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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