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 B、人员配置 其他人员中的以下内容:
(2)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水利主管部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得3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3)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水利主管部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得3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现修改为:
(2)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水利主管部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得3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3)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水利主管部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得3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内江博田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