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Z0702G251125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智慧供暖工程项目已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智慧供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2024]8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向上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有地方政府匹配,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宽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普查测绘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智慧供暖工程项目前期普查测绘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宝清县城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1)建设一座企业级智慧供热平台。(2)供热区全部776万平方米供热面积范围内所有74座热力站进行物理设备网及供热物联网的能力提升与完善。(3)供热区内(涉及供热面积776万平方米)全部二级网智慧供热物理设备网及供热物联网的能力提升与完善。(4)供热区内部分典型热用户室温采集器安装(拟安装8483个)。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完成。
2.5招标范围:根据地下管线测量标准,测量内容包括平面位置、走向、埋深、高程、规格、材质等,按1:1000比例编绘地下管线图。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156880.03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需具备市政或勘察或测绘测量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并提供缴纳的近 3 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如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16时30分至2025年12月1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平行路和站前路交叉口行政审批中心五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
9. 其他
9.1本项目评标方式为远程异地评标。
9.2按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建字【2023】19号、【2025】24号文件要求,及招标投标专班工作任务要求,积极落实降低交易成本,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9.3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9.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9.5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6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7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如果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投标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报省住建部门。
9.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宝清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央大街170号
电 话:0469-5438809
招 标 人: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央大街17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69-541432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宽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8号凯旋广场A座31楼3110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51-8213574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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