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虎林市榕城小区6#7#8#9#12#16#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1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603G25082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虎林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虎林市榕城小区6#7#8#9#12#16#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1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虎林市水务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展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虎林市水务局。本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虎林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虎林市榕城小区6#7#8#9#12#16#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1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一标段:虎林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虎林市榕城小区6#7#8#9#12#16#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1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等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二标段:虎林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虎林市榕城小区6#7#8#9#12#16#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1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2.2建设地点:虎林市。
2.3建设规模:一标段:虎林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虎林市榕城小区6#7#8#9#12#16#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1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等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二标段:虎林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虎林市榕城小区6#7#8#9#12#16#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1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服务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工,其中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取得批复。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备注:制作投标文件统一填写0天。
2.5质量标准:技术成果文件达到招标人要求,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验收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一标段:1.水土保持方案:按照相关规范、合同收集项目基础数据、现场勘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后续报批服务,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提交相关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经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获取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
2.水土保持监测:签订合同后,监测单位进场,对生产建设项目在施工期、试运行期的水土流失状况及防治措施效果进行动态跟踪。施工结束后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及监测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二标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完成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主要包括:(1)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2)组织专家评审会,协助完成验收会议;(3)配合建设单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验收材料;(4)提供验收过程的技术咨询与协调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208.8万元(其中一标段:156.6万元、二标段:52.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二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5年06月-2025年08月),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2年08月至2025年08月,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8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指南、《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5年09月17日9时00分。
7.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92号)。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发布。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虎林市水务局
电话:0467-5822361
招标人:虎林市水务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467-5815509
招标代理机构:展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女士
电话:13351897872
电子邮箱:zxgc777888@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