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RDL-FW[2025]-213-112.1B1
二、项目名称:民警(含参公、在编人员)体检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民警(含参公、在编人员)体检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沣东新城爱瑞康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滨水镇.创意产业园区一期(诗经里创想源)6号楼 | 综合评分法 | 否 | 398,268.00元 | 88.4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民警(含参公、在编人员)体检项目):
服务类(沣东新城爱瑞康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体检服务 | 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民警(含参公、在编人员)体检项目 | 为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民警 (含参公、在编人员)提供体检服务项目 | 1、实施一站式、男女分线、医检分离进行健康体检。 2、对有其他体检项目需求的职工给予折扣价(提供折扣)。 3、高度重视体检工作。具体时间,具体人次,跟体检单位协商,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安排执行项目检查;未按时参加人员可与体检单位协商决定,适当延迟。 4、体检单位应在体检结束后7日内,向用户方提交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进行密封,体检结束15日内向用户单位提供所查人员的疾患名单和疾病汇总分析;体检单位应进行一次上门体检报告解析答疑。体检报告纸质版每人一份,电子版报告包括专家结论及整体健康评估报告电子版发送到个人手机端。 5、为体检单位提供一份全面的体检总结分析报告,全面客观掌握全体员工健康状况。 6、如体检地点为高陵区域外,需免费提供早餐、晚餐、住宿及团体人员车辆往返接送(由体检单位前一天下午派专门车辆将体检团体人员接送至住宿酒店并安排晚餐,体检当日免费提供早餐,体检结束后将体检团体人员送回)。 7、体检结果纳入计算机管理保存(一般保存3年以上),体检者可以在工作日内电话查询健康档案。 8、选派责任心强,医技水平好的医生负责体检工作,参加体检的医生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9、B超检测仪器达到4台及以上,必要时增派检查医生。 10、体检结束后需上门免费进行健康讲座。 11、设有专人值班,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体检结果及建议详实、可靠、具有指导性和现实操作性。 12、体检过程中如遇设备故障应启动应急预案。参检人员参加体检时,以严肃认真、及时准确、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行为,配备导检人员,为受检员工提供体检上的便利,提供优质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13、按照体检项目,确保设备完好、优质;提供质量良好,运作正常的设备,不能使用精密度较差的旧机器顶替,所有仪器全部经过国际认证且性能稳定。 14、对体检者的体检结果负有保密义务,杜绝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者。 15、保证所有体检结果的真实性,如果发现体检结果有异议时,需派人陪同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任意医院复查,如结果一致,费用由体检人员负责;结果不一致,由体检单位承担所有费用。如果发现体检报告有弄虚作假等情况,体检方有权终止协议。整体体检满意度无法达到采购人要求,今后三年内将不予合作。 16、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体检纠纷,双方需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均可经医疗鉴定确定责任,鉴定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7、确保后续服务。对体检结果有异常者提供专家预约、就诊、住院绿色通道;对体检发现的危急重症患者提供急救及转诊绿色通道。 18、合同执行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包括:五级以上地震、大风、大雨、大雪。如果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正常履行,协商顺延工作时限。 19、体检当天需提供相对独立的场所给采购人派出的现场工作人员使用。 20、体检单位应提前告知特殊体检项目的详细要求和注意事项(如B超、心电图等)。 21、体检医疗机构应指定唯一服务点,未经采购人允许,不许调配采购人体检人员到体检医疗机构旗下的其他分院或其他分支机构进行体检,若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明确本项目唯一体检服务地点,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个日历日内完成。如果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或发生不良反响的体检事件超过3人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确保服务达到采购人对项目的具体要求。 | 398,268.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锦蕾、韩瑾琪、李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1、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如下: 名 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613610104000104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雁翔路支行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民警(含参公、在编人员)体检项目 | 0.597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草市街53号
联系方式:029-86759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凯森盛世1号A座25层
联系方式:18192129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鸣
电话:18192129102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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