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澄清01号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1.2”中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þ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包含施工图设计的设计业绩。
修改为:近年(2022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þ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项目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包含施工图设计的设计业绩。
2、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绵阳市盛安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久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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