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3恩施州来凤县段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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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LF-202510GL-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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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G353恩施州来凤县段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鄂交函〔2024〕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凤仪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来凤县凤仪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精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来凤县三胡乡
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内容为钢护栏更换升级、标识标牌更换升级、标线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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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的全部工程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30 合同估算价:5317441.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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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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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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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EF%BC%89%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1%E6%89%8B%E6%9C%BA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6%88%96%E8%80%85%E7%94%B5%E5%AD%90%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6%81%A9%E6%96%BD%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E2%80%9D%E2%80%94%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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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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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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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EF%BC%89(%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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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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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附录A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0%(含)。 注: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从成立之日起算,需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以交工日期为准)施工业绩。
注:(1)投标人的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2)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均无法查询的,或者上述截图未能反映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的,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其中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发包的工程附合同协议书)、工程交竣工证书(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若上述资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出具未存在下列信誉要求的声明函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未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 2022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湖北省 2023 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信用等级评定为 D 级且未被《交通运输部 2022 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交通运输部 2023 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被列为 D 级; (3)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中未被列入“列入失信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注:__/___。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1人):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③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④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应承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函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⑤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只需提供相关书面承诺响应此条内容,承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注:2017 年 2 月 1 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 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项目总工(1人):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③拟派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总工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只需提供相关书面承诺响应此条内容,承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注:2017 年 2 月 1 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 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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