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166]2026年度(第3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在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检察院技术办公大楼以及后院公共区域1、公共门厅;2、公共走廊;3、公共楼梯间;4、会议室(会务保障及保洁);5、屋面(屋顶保洁);6、值班室(保洁);7、停车场(地面保洁);8、院落(地面保洁及绿化保养);9、工作服干洗;10、四楼打字室、七楼情绪疏导室和健身房等公共区域;11、后院家属楼四单元五楼东户库房。 需满足的要求:(1)公共环境卫生,(2)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3)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值勤。(4)协助开展爱卫、垃圾分类等文化宣传活动。(5)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保证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乙方接受委托并收取合理费用。(6)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小修)。(7)会务保障服务。(增值服务)(8)工作服干洗服务。(增值服务)等 | 52.290000 | 2026年02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166]
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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