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平路西段改建工程施工ZPLXD-SG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周平路西段改建工程已经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以江阴周庄备(2025)35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无锡稷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周平路西段改建工程施工ZPLXD-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改建工程,起点位于世纪大道,桩号为:K0+000,终点接上周平路一期工程起点,桩号为:K0+638.421,路线全长0.638Km。包含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采用二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对周平路西段进行结构性修复,设计车速60Km/h。路基标准横断面为0.5m中间护栏+2x8m机动车道+2x2m侧分带+2x2.5m人非通道+2x0.75m土路肩=27m。同步完善照明、排水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ZPLXD-SG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包含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和监理开具的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若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施工类型);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资格,2022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以投标报表表3、表4中的信息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②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9的原则认定);
(5)其他要求:
①除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外,其他具体人员要求合同谈判时发包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做出要求,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
②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互相兼任。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5年4月-2025年6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稷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阴市周庄镇周庄西大街118号
电话:0510-86239050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阴市长江路218号(名地点都国际大厦12B01)
电话:0510-68158168
联系人:张先生
邮箱:171300788@QQ.com
8、其他:
8.1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17:00。
8.5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10时00分。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江阴市长江路 188 号 4 楼)第三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7本项目如有补遗书(或通知)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招标人不另行告知。投标人未留意本项目补遗书(或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或盖章之处,投标人可使用电子签章。
8.9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均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系统中。
8.10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用A4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
施工组织设计除图纸、图表外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图纸、图表中所有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目录、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设置:段落设置中“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自动调整右缩进”不打勾,“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对齐到网格”要打勾。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不得出现其他不符合暗标要求的内容。
8.11特别提醒:
(1)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2)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或公告的信息为准。
8.12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0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