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LSCHC2025(GK)-002号
二、 招标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慈善总会公款竞争性存放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景宁畲族自治县慈善总会公款 叁 年定期存款,计划招标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转存到位情况为准,不排除业主提前全部或部分支取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时国家有关利率政策规定计付利息,未支取部分仍需按原存款协议规定的起息日、期限、存款利率、到期日还本付息(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 投标人资格
1.在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3. 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 B 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经县政府同意。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各投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5058686318(景宁虚拟网:616318),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红星文锦苑8栋2号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恕不退还。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5月23日9: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丽水昌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058686318
传真:/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红星街道红星文锦苑8栋2号
2、采购人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慈善总会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3957050372
传真:0578-5093241
地址: 景宁畲族自治县府前西路12号影城3楼
3、监督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