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平市分行高铁站灯箱广告投放发布项目采购合同的公示
1. 采购项目名称:南平市分行高铁站灯箱广告投放发布项目
2.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3.合同相对人:南平市昌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合同编号及名称:HT2025350020412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平市分行高铁站灯箱广告投放发布项目合同。
3. 合同主要内容:1.南平市分行高铁站灯箱广告投放发布项目
。2.累计结算上限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玖万贰仟元整(¥92000),其中价款人民币玖万壹仟零捌拾玖元壹角壹分(¥91089.11),税款人民币玖佰壹拾元捌角玖分(¥910.89),税率:1%。3.本协议应于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2年 。
6.以上合同于2025年07月22日签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07月23日至07月29日,对本合同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综合管理部提出。
特此公示。
南平市分行综合管理部
2025年 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