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领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公共停车场建设(EPC)项目地面停车场土建及部分安装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02-410381-04-01-435486)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核查、定标。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公共停车场建设(EPC)项目地面停车场土建及部分安装工程项目
2、项目代码:2302-410381-04-01-435486
3、招标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5)0029号;招标登记编号:偃建招(2025)19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采购编号:偃政采公开-2025-55;
4、标段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公共停车场建设(EPC)项目地面停车场土建及部分安装工程项目
5、标段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5)0029号-1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7日
2、发布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三、评标情况
1、评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
2、评标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邓凯哲(组长)、宁保良、孙惠贤、许丹心、张孟仁、白飞强(招标人代表)、滑兴武(招标人代表)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4日
2、公示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3、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定标情况
1、定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
2、定标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一室
3、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
4、中标单位名称:洛阳建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中标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伊洛街道槐新南路50号(联合体牵头单位),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宇文恺街1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中标价:施工图设计费费率报价:1.28% ;施工总承包费费率报价:97.65%。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3)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工期:5个月;
企业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史晓玲;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二级建造师 豫 241070802818
设计项目负责人:赵国强;证书名称及编号: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AD244100021
5、中标候选人的核查情况:4家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考察:无。
比较优势:详见附件。
6、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原因:无。
六、本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的5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现金、转账等均可)。
金额:178479.38元。
九、公示期
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0日
十、其他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次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期满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期满次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18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778366
代理机构:河南领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33号炎黄科技园B4研发楼10层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379-65811880
监管部门: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9497
2025年11月17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