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厦门市阳光采购有限公司对[350203]YG[GK]2025004、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8日 09时4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3]YG[GK]2025004
项目名称: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79,993.00元
采购包1(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片区1)):
采购包预算金额:2,109,67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109,67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片区1) | 1(批) | 否 | 负责片区1各地点的食材采购及配送 | 2,109,670.00 | 农、林、牧、渔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2(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片区2)):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904.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904.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2-1 | 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片区2) | 1(批) | 否 | 负责片区2各地点的食材采购及配送 | 1,000,904.00 | 农、林、牧、渔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3(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片区3)):
采购包预算金额:877,659.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77,659.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3-1 | 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片区3) | 1(批) | 否 | 负责片区3各地点的食材采购及配送 | 877,659.00 | 农、林、牧、渔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4(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片区4)):
采购包预算金额:791,76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91,76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4-1 | 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片区4) | 1(批) | 否 | 负责片区4各地点的食材采购及配送 | 791,760.00 | 农、林、牧、渔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采购人预留该项目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含)。投标人所投采购标的(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品类划分)的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本采购包投标总价的40%(含),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含)。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补充格式提供所投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列明货物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占比(格式见招标文件补充格式),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采购包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采购人预留该项目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含)。投标人所投采购标的(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品类划分)的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本采购包投标总价的40%(含),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含)。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补充格式提供所投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列明货物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占比(格式见招标文件补充格式),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采购包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采购人预留该项目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含)。投标人所投采购标的(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品类划分)的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本采购包投标总价的40%(含),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含)。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补充格式提供所投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列明货物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占比(格式见招标文件补充格式),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采购包4: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采购人预留该项目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含)。投标人所投采购标的(详见第五章采购标的品类划分)的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本采购包投标总价的40%(含),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含)。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补充格式提供所投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列明货物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占比(格式见招标文件补充格式),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①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③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2)1、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采购文件其他条款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2:
(1)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①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③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2)1、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采购文件其他条款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3:
(1)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①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③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2)1、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采购文件其他条款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4:
(1)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①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③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2)1、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采购文件其他条款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3)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1-17 至 2025-11-2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08 09:4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7(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CA证书至本项目指定开标室等候现场解密及签章。投标人选择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请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东浦路18-1号
联系方式:0592-5033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阳光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2101单元
联系方式:18159890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依婷、黄剑东
电话:1815989087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阳光采购有限公司
厦门市阳光采购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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