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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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441302-04-01-47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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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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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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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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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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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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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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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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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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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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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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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10月28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3人;
2、评标专家6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1)广东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广东和昇建设有限公司
(3)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城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广东众粤联建设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经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 5 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不足5个的按不少于3个(含3个)实际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如下::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10月28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1号评标室。
(四)定标办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城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7350580.5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7396073.63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众粤联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7375132.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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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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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城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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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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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50580.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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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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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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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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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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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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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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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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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粤144202320240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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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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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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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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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施工现场配备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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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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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庆市大观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程EPC项目;
2.湘潭经济开发区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新华大道三标拓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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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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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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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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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96073.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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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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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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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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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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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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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士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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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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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及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粤2442007200803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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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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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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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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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施工现场配备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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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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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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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众粤联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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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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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75132.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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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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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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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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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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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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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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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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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粤145201420150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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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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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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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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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施工现场配备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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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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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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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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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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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双洲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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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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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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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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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2-3288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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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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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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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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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2-267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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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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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永联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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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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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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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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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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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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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238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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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0日
招标人: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惠州市合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开标时间:2025-10-28
公示开始时间:2025-10-3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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