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32026GX1000005 |
|---|---|
| 项目名称 | 数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广西数字大脑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7%股权公开转让项目(GXCQJY26-56) |
| 转让方名称 | 数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比例 | 17 |
| 挂牌价格 | 9,452,0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6-01-19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转让标的企业具体股权比例为17%。2、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金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按规定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承担60%、受让方承担40%。3、本次转让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00万元,股东数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认缴出资850.00万元,认缴出资时间为2022年8月,已实缴出资850.00万元。4、股权转让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标的企业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5、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依然合法存续。转让前后标的企业相关的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承担。股权转让行为对债权债务不构成影响。6、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不涉及经营的变化,标的企业依然存续,且划转未影响数字大脑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在岗职工继续履行原有劳动合同,因此不涉及职工的分流安置问题,不存在需另外安置的情形。7、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且受让方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标的企业之股东权利由受让方享有,相应的股东义务亦由受让方履行,转让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8、本次股权转让以202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划分权益分担,同时标的公司股权转让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9、其他约定详见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为外资的,应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其他规定。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4.意向受让方的报名资格由转让方进行最终审定。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后并到广西交易所集团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确认书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执行)2.受让方交纳的受让保证金自成交后优先扣除其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受让方须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成交价款,剩余成交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结算。3. 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金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按规定各自承担,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承担60%、受让方承担40%。4.从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止为过渡期。过渡期间转让标的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按所占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不因期间损益调整成交价格。即转让、受让双方不因标的企业在过渡期间的亏损或者盈利而调整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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