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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鲁甸县供排水一体化改扩建及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昭通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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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鲁甸县供排水一体化改扩建及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昭通市鲁甸县供排水一体化改扩建及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54b90027-e9c4-41a3-bebb-d3a6272f4702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54b90027-e9c4-41a3-bebb-d3a6272f4702
建设规模:对鲁甸县4座现状净水厂(县城1座、龙树镇1座、龙头山镇2座)、4座现状污水厂(县城1座、龙头山镇1座、火德红镇2座)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对4座处理站(梭山镇、乐红镇、江底镇、小寨镇各1座)进行改建,对龙树污水厂进行改扩建;改造DN110-DN250的供水管网88.08km,dn315的污水管网20.28km,dn400-dn600的雨水管网38.34km。分二期实施,各期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期:(1)对鲁甸县4座现状净水厂(县城1座、龙树镇1座、龙头山镇2座)、4座现状污水厂(县城1座、龙头山镇1座、火德红镇2座)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对4座处理站(梭山镇、乐红镇、江底镇、小寨镇各1座)进行改建,对龙树污水厂进行改扩建;(2)改造DN110-DN250的供水管网16.45km,dn315的污水管网9.73km,dn400-dn600的雨水管网14.89km。 二期:改造DN110-DN250的供水管网71.63km,dn315的污水管网10.55km,dn400-dn600的雨水管网23.45km。54b90027-e9c4-41a3-bebb-d3a6272f4702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05-30 18: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70-318891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鲁甸县开投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办人:孙志坚
办公电话:0870-812688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云天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张坚
办公电话:0871-65300880移动电话:1352937444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600202500302001001
标段名称:昭通市鲁甸县供排水一体化改扩建及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9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6-20 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2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29499.0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负责本工程的一期、二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对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及劳务用工、承发包行为等全面负责。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部分:完成本工程涉及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及调整优化初步设计、完成勘察、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施工图审查及调整,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2.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通过主管部门批复的实施方案(含图纸)所含全部施工内容为准。

3.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材料、设备、工器具等采购,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四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四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协议中负责施工的一方。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5)联合体必须同时具有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4家,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③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三个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2021年以后成立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4年成立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吊销)执照和资质证书,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1.目经理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具有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如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成员牵头单位员工,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2.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4.勘察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5.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派往本工程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
业绩要求:
其他:1.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书(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2.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服务平台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函》,自2024年11月11日起,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恢复通过“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申请查询,登录网址为:https://ztldbzjc.com/labor/admin/login-home,原邮箱查询方式不再使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各类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前5个工作日,登录服务平台申请查询(企业无账号的需先注册账号),服务平台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不含提交申请当日)反馈结果,申请查询企业通过服务平台直接下载查询结果即可,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有效期为出具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有效。结果运用不作变更,与《昭通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再次优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查询方式的通知》(昭治欠办通〔2024〕1号)有关要求一致,即:“各投标企业必须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作为要件编入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未提供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或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评审时予以扣分;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在投标评审时,不予以通过其资格。”(由施工单位提供)。

3.投标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由牵头单位提供)。

4.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7.投标人对上传的公司电子证照、人员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6-20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 (2).pdf2025-05-30 16:41:1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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