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龙港市翠湖绿色港湾创新中心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2609-330383-99-01-545306 | ||
招标人: | 名称:龙港市腾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龙港市经济产业发展中心北楼东侧9楼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汤车路55号汤东商务楼1号楼19-22层 | ||||
联系人:章方伟 | 联系人:占日红 | ||||
电话:15258030990 | 电话:13957774445 | ||||
标段(包)名称: | 龙港市翠湖绿色港湾创新中心建设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9343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1.缺少结构图、立面图、幕墙、围护结构等图纸能否提供答: 本项目采用模拟清单招标,以现有图纸及资料为准,无补充。2.缺少地勘报告能否提供 答: 详见附件 。3.临水临电接驳点位置需提供 答: 临电接驳点位置详见附图;临水目前正在申请中,拟从世纪大道或朝晖路接入,准确位置暂无法提供;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风险。4.场外是否有临建办公生活区场地可提供 答: 场外无临建办公生活区场地可提供。5.现状市政道路未有向场地内的开口,是否可提供开口的市政道路上可开口的范围 答: 场地内开口由投标人自行协调解决,费用不另外计取;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风险。6.缺少室外景观图纸能否提供 答: 本项目采用模拟清单招标,以现有图纸及资料为准,无补充。7.技术标是否可以编制页码? 答: 可以。8.是否能提供本项目效果图及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文本?答: 详见附件,提供方案文本为过程版,仅做报价参考。9.基坑图纸中仅见围护结构平面布置图未见支撑体系(角撑)平面布置图,且围护结构平面布置图未见单轴水泥搅拌桩(被动区)位置,如有请提供。答: 本项目采用模拟清单招标,以现有图纸及资料为准,无补充。10.未见各层结构图纸及建筑总说明,如有请提供。答: 本项目采用模拟清单招标,以现有图纸及资料为准,无补充。11.项目东北侧规划道路是否尚未施工,是否与本项目同期施工?答: 尚未施工,该道路非发包人发包内容,暂不明确是否与本项目同期施工。12.基坑图纸中±0标高与总图中±0标高不一致,本项目±0标高为多少,请明确。答: 本项目正负零为5.300,以总图为准,基坑围护图纸目前为初步设计,后期围护图纸0.00和总图对应一致。13.是否可提供本项目或周边项目地勘报告?答:详见附件。14.是否可提供本项目施工临水临电接驳口?答: 临电接驳点位置详见附图;临水目前正在申请中,拟从世纪大道或朝晖路接入,准确位置暂无法提供;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风险。15.请问能否提供Excel版或者软件版控制价文件?答: 不提供。16.8.7.3.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中“工程业绩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采集录入,且符合招标业绩条件要求的,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项目信息的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可以体现业绩指标的,无需提供本条规定的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未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的,按前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则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答: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款要求提供证明材料。17.项目管理团队人员社保是否可以为企业统一拉取社保,或者必须是个人自行拉取社保。答: 均可。18.近年财务状况表要求提供哪几年?答: 不需要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19.资信标中“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未提供模板,请提供。答: 资信标中不需要提供“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20.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附件图纸》中的内容不全,请提供全套可编辑图纸文件? 答: 本项目采用模拟清单招标,以现有图纸及资料为准,无补充。21.请问本项目对施工大门出入口的设置有无具体要求,请予以明确?答: 施工大门出入口的设置符合温州市标化工地需求,场地内开口由投标人自行协调解决,费用不另外计取。22.图纸资料缺:建筑和结构施工图纸,基坑图纸不全,其余各专业图纸不全 答: 本项目采用模拟清单招标,以现有图纸及资料为准,无补充。23.针对技术标评审因素第9项“其他(施工与商业运营的配合措施)”,现提出疑问: 投标阶段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商业运营单位? 答: 不需要。24.本评审项打分是否要求在技术方案中体现施工与商业运营对应的配合工期;答:不需要。25.招标公告中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请问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是否符合投标条件? 答: 符合。26.招标公告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委派均可;而投标前附表3.5第13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委派均要,请问后者“均要”是否可以同前者“均可”理解一致?答: 此处“均要”修改为“均可”。27.不同规格特种门价格差距过大,招标清单特种门特征描述未详细描述规格型号,是否能明确型号规格。 答: 详见附件。本工程暂无正式施工图纸,附件提供同类已完项目的特种门规格型号,仅作报价参考,不作为本项目最终施工依据。投标人须充分预判后续正式施工图纸的规格变化,综合考虑在对应投标报价内。28.清单编制说明42条: 幕墙部分清单序号96条清单编制说明为:护窗镀锌钢管栏杆H=1200暂按除税综合价375元/m计入,序号98条护窗镀锌钢管栏杆H=820综合单位也为375元/m,不同高度价格相同,是否有误。 清单编制说明:不锈钢栏杆、扶手(H=900)暂按除税综合价287元/m计入,地下室部分清单序号248条(不锈钢栏杆、扶手(H=900))综合单价为303.32元/m,两者冲突。 答:已调整,详见附件。29.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11.1条:人工费动态管理的基准价格为 2023年11月的《温州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发布的人工市场信息价。是否有误。答: 人工费动态管理的基准价格为2026年9月的《温州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发布的人工市场信息价,与材料同期。30.标化工地增加费:软件工程量清单内土建工程中桩基工程、地下室、上部,安装工程中安装地下室、安装上部的标化工地增加费与工程量清单PDF版中的金额不一致,请招标人确认,是否以软件内标化工地增加费为准? 答: 已调整,详见附件。3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1)室外附属工程中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取费费率为市政安装工程专业,规费取费费率为市政土建工程专业,请招标人明确室外附属工程中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取费费率以哪个专业为准? 2)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是否按市区计取?答: 已调整,详见附件。32.品牌表:招标文件中提供了《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参考)品牌》,但未明确投标阶段如何响应。请招标人明确,品牌在招标阶段是否投标即响应?答: 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特指外,均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3.本项目工程量是否有误?答: 本项目采用模拟清单招标,以现有图纸及资料为准,无补充。34.本项目图纸是否有误?答: 本项目采用模拟清单招标,以现有图纸及资料为准,无补充。35.资信评审因素表分值没有打勾的项,是不是默认满分?答: 是。36.招标文件前附表10.6中,第17条(19)内容:“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请问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外派至子公司的优秀项目经理,其社保仍由投标人单位缴纳,但由于该项目经理长期驻扎在子公司属地,劳动工资与个税信息均由子公司发放与缴纳,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不会被认定违反招标文件该项条例并予以认可。答: 已调整,详见修改补充部分第1条。37.标化工地增加费:软件工程量清单内土建工程中桩基工程、地下室、上部,安装工程中安装地下室、安装上部的标化工地增加费与工程量清单 PDF 版中的金额不一致,请招标人确认,是否以软件内标化工地增加费为准?答: 已调整,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特别说明第17点修改为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2)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2.评标办法七、商务标评审“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资信评审及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或□C级或□D级或□不设置等级”修改为“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资信评审及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或□C级或□D级或☑不设置等级”3.补充招标文件合同附件:《龙港市翠湖绿色港湾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招标工料规范及附件》。4.补充类似项目防火卷帘、防火门、人防门参数(仅供参考)。5.补充项目效果图及过程版方案文本(仅供参考)。 | ||||
行政监督机构: |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 电话: | 0577-59902580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1-02 16:30: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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