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县周河乡人民政府2025年冯楼村食用菌专用木屑加工生产厂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5-61 | |||||||||||||||
2、项目名称:新县周河乡人民政府2025年冯楼村食用菌专用木屑加工生产厂房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62,337.22元 | |||||||||||||||
最高限价:762337.2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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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在新县周河乡冯楼村新建1座40mx12.5m钢结构加工厂房,建筑面积500㎡;建设19.2mx12.5m钢结构仓储用房,建筑面积240㎡,完善电力、给排水等配套设施,详见磋商文件采购清单全部内容。5.2质量要求: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保证明),签订了劳动合同,(一经报名确认,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信阳市工程建设信息网”诚信公示栏公示;(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1本项目适用无感投标(详见下述要求)。(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资格全面实行免承诺“无感投标”,潜在供应商无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无需书面承诺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以下证明材料等条件后即可参加投标。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自拟);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自我评估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8月08日 至 2025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 | |||||||||||||||
3.方式:网上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新县市民之家五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监督部门: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0376-2980510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县周河乡人民政府 | |||||||||||||||
地址:新县周河乡街道 | |||||||||||||||
联系人:陈先生 | |||||||||||||||
联系方式:1503975755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科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红旗路名门国际110号 | |||||||||||||||
联系人:陈先生 | |||||||||||||||
联系方式:1551590610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 |||||||||||||||
联系方式:155159061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