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41号)
一、项目编号: HB2025013810180001
二、项目名称: 邯郸工程高级技工学校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路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街道文苑街1号尚峰云筑三区
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被投诉人:邯郸工程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黄粱梦镇建安街2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美梦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黄粱梦镇黄粱梦街村御西街路西8巷7号
四、基本情况
“邯郸工程高级技工学校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于2025年2月27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4月1日进行公开招标,4月2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美梦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月8日河北路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畅公司)向邯郸工程高级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提出质疑,4月10日采购人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路畅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4月1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后,本机关受理该投诉。
投诉事项1:对于认定我公司为无效投标不认可。
投诉事项2: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评审,涉嫌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串通谋取意向单位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5〕41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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