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当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已由批准单位: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以文件名称(文号):第100次〔2025〕第49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源:其他,招标人为贵阳市乌当区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概况:为了提升患者的就医体验,医院需建立一套完善的后勤保障体系,其中包括营养餐配送服务中心、商超(含自动贩卖机)、共享轮椅、陪诊服务团队及停车场,核心目标是通过优化后勤支持,提高患者的满意度,保障其在医院期间的安全与舒适性。现拟将乌当区医院后勤保障服务有效整合,采取市场化方式统一经营管理,逐步建立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提升后勤管理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水平,对乌当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项目20年经营权进行公开出让,并由中标方对各项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2)评估价值:11,254.87万元
(3)经营权范围:经营权范围为乌当区医院(包括乌当区人民医院、乌当区妇幼保健院、乌当区中医医院,不含下辖卫生机构)的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经营内容为由经营者提升改造并运营医院营养餐配送服务中心、商超(含超市及自动贩卖机)、轮椅、担架、陪诊队及停车场等设施,以及授权主体允许的在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内开展的其他经营业务。
(4)经营权实施方式:由经营者支付经营权转让价款及相关前期费用,并通过20年的经营获取投资收益,经营期满,由经营者无偿将经营权移交回实施机构或区政府指定机构。
(5)经营期限:20年,自签订《经营权协议》并生效日起20年,运营期20年。
(6)资产权属情况:本项目乌当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项目所涉及资产的所有权、处分权归属政府方所有,经营者拥有乌当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项目所涉及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即本项目经营权。为本项目融资目的,经营者可将本项目经营权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未经授权机构书面同意,经营者不得将本项目经营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出租、或除本项目融资外的其他任何处置。
(7)经营权转让费:本项目经营权采取有偿授予方式,即经营者需向实施机构缴纳经营权转让费。
(8)定价和调价机制:经营者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坚持公益性原则,服务患者及家属,所有商品实行明码标价,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同类型商品价格。
(9)额外收益分配原则:经营者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积极创新等获得的额外收益归经营者所有。
(10)经营者选择方式: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取经营者。
项目总投资(万元):11254.87
服务期限(年):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保障等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保障等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否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8日
至2025年11月27日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0、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0,交易中心网址:
htt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贵阳市乌当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