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
#1风机永磁发电机拆卸及回装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1风机永磁发电机拆卸及回装施工项目 招标人为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1风机永磁发电机拆卸及回装施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1风机永磁发电机拆卸及回装施工项目。
2.2 项目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平海湾海域B区。
2.3 建设规模: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内,西邻埭头半岛,北临南日岛,西南临湄洲岛,规划场址分A~F六块区域,规划总面积248.2km²。平海湾海上风电场项目建有两座220kV升压站,其中陆上升压站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保营村,鸬鹚岛升压站位于平海镇鸬鹚岛,离岸约6海里。项目共分三期开发,一期项目共10台5MW风机,通过35kV海缆将电力传输到保营陆上升压站;二期项目共41台6MW风机,三期项目共44台7MW风机,均通过35kV海缆将电能汇集到鸬鹚岛升压站,再通过220kV海缆将电能输送到陆上220kV升压站。
2.4 招标范围: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1风机永磁发电机拆卸及回装施工,具体如下:
1.负责风机叶轮与发电机的拆卸及回装作业,同时提供作业过程中所需的物料、吊装工装及相应更换螺栓等物品。
2.承担叶轮和发电机在机位和平海湾附近码头之间的往返运输任务(码头选定及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负责发电机总成在码头与发电机维修厂家之间的往返运输工作(除维修厂内卸货及装货外,其余运输、卸货及装货由中标人负责);完成2套新主轴承从厦门港清关(关税及增值税由招标人负责缴纳,其余由中标人负责),并将其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的国内发电机维修厂家(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荆元路69号)。
3.负责维修期间叶轮的存储及带电保养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及质量要求”。
2.5 工期期限: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中标人需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发电机的拆卸,并将其运输至码头。待发电机抵达码头后,中标人应在10个日历天内将其转运至指定维修厂家。当发电机修复完毕,中标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需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1风机的发电机及叶轮回装工作。
2.6 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保营风电场#1风机机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三级及以上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二级及以上港口与海岸专业承包或三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投入使用的风机安装支腿船吊重不低于800公吨(t)(船机设备认定:施工船的所有权以国家(或地方)海事局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注明的所有权人信息为准;船只功能以及所配备机具设备的参数以中国船级社或相关行政管理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自有设备需附上使用档期承诺书;租赁设备需附租赁意向协议或租赁合同(含租赁时间约定)及有效证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交上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3.3 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至少具备1项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大部件(包含叶轮、发电机、塔筒中的任意一种)或风电机组整机的吊装业绩。
备注:业绩证明要求提供合同(或技术协议)关键页(合同签约主体、项目内容、签章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数量以合同签订数量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能体现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其他第三方证明资料。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司法保全,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备注: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2)投标截止时间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https://***/shixi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截止时间日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备注:信誉要求第(1)(4)(5)项和财务要求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合同解除造成的一切损失。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或供应商或报价人,以下统称投标人)请于2026年 1月 23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年 1月 28日(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集团分区》(https://***/
备注:①潜在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 号:118080100100104492);购买成功后通过“采购执行”→“我的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②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通过转账汇款方式(须备注本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转账汇款方式,需上传缴款凭证扫描件,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于每日下班前进行确认)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如因缴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招标(采购)文件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591827556)。
③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3.0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5.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或响应文件,以下统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6年2月27日9时30分前。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上传到《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格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视为逾期递交。投标人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以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报价时需提供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并送达至开标现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本项目开标厅)。投标人应当保证其纸质投标文件和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2 月 27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本项目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层项目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设置开标会场,诚邀投标人到场参加开标会。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时间到达后 60 分钟内为各投标人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时间,各投标人须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集团分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均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中路199号新威国际大厦19层
邮编:351100
电话:0594-2371681
联系人:连先生、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13248
联系人:苏以宁、高宇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账号:118080100100104492
收款人名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监管部门名称: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594-2371690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