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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北凌河流域(老坝港滨海新区段)水生态修复项目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天津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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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北凌河流域(老坝港滨海新区段)水生态修复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北凌河流域(老坝港滨海新区段)水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海安市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海安市北凌河流域(老坝港滨海新区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行审投资〔2023〕101;关于海安市北凌河流域(老坝港滨海新区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数据投资〔2025〕1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老坝港滨海新区,治理范围为爱武河~海安市界段流域,通过本项目范围内流域支流进行排摸调查,选取污染情况较为严重、生态功能较差的水体进行水生态修复,拟整治区域面积约17K㎡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对北凌河老坝港滨海新区段流域内16条支河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保障下游国控断面北凌新闸的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主要建设内容为:1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工程建设范围内河道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主要内容包括修复植被缓冲带68181平方米,自然岸线修复5095米,新建生态植草沟2949米,生物滞留塘2176平方米等;2生态湿地建设工程。湿地建设类型为表面流生态湿地,建设生态湿地7处,分布于角斜村、富港村、建场村、江海村、海港村、 老坝港社区,总面积65433平方米;3水下森林建设工程。建设水下森林,面积68351平方米,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种植改良型矮生苦草等沉水植物、投放水生动物、调节净化水质、水环境监管等。

2.1.3合同估算价:  7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420日历天(特殊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延期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11  06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12  31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 海安市北凌河流域(老坝港滨海新区段)水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水下森林修复工程、生态湿地:护坡段植物种植;沉水植物种植;种植挺水植物;植草沟工程、排水沟工程、水环境监测控制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A 类)、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B 类)、专职安全员(C 类),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2020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类似水生态修复内容的水利施工业绩,并在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完)工验收证明上竣(完)工验收日期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类似业绩、金额、规模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3.4.2自2023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4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2025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5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7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4.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9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江苏省内的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达标情况,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需的注册建造师按“标准”考核,其他资质所需的注册执业人员暂时按“标准”中同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要求考核。注册执业人员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注册人员数量进行认定。江苏省外的投标人某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10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但在施工合同备案(归集)时,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22〕387号文修订)要求配备到位;

3.4.11投标人承诺书;

3.4.12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09  30 日至 2025  10  30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  10  30  09  00 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7.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7.2评标标准:

7.2.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7.2.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状况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类似项目业绩

2020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类似水生态修复内容的水利施工业绩,并在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完)工验收证明上竣(完)工验收日期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类似业绩、金额、规模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企业信誉

自2023年9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年9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5年   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其他要求

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承诺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联合体投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投标人须知 ”规定

工期

共42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50万元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 ”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 ”规定

 

7.2.4详细评审标准

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57分

施工组织设计:29分

项目管理机构:9分

企业业绩:3分

认证、管理体系:1.5分

企业荣誉:0.5分

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C=A×K1×Q1+B×K2×Q2,Q2=1-Q1, Q1 取值: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为92%。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

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4

 

 

 

 

 

 

 

 

施工组织设计  (1-8项内容为暗标29分)

1.工场布置(3分)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1.8分,无描述不得分。

2.施工技术方案(5分)

 

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合理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4.安全文明施工保障

措施(5分)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全面、文明工地创建方案合理得 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5分)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6.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3分)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满足施工要求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1.8分,无描述不得分。

7.资源配置计划(2 分)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1.2分,无描述不得分。

8. 工程资料管理(1 分)

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地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0.6分。无描述不得分。

注:

1、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第 1-8 项内容实行暗标评审,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电子文件对应内容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且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 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第 1-8 项的所有内容不得出现目录,不得插入页眉、页脚、页码或图片; 字体统一用四号宋体,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第1-8项的所有内容总篇幅(含封底、封面)不超过80页。每超过1页扣0.5分,扣完为止。

评标委员会在上述第1-8 项内容的评标过程中,如一致认为投标单位存在明显提示或者泄露投标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 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5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57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表第二条。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6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9分)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工程需要:配备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施工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材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等,以上人员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2.5分。以上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项目部人员中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的,得0.5分。

(以上人员须是投标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出具由企业为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不得分)

7

企业业绩

企业业绩(3分)

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起,(以项目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无竣工验收鉴定书的以完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有竣工验收鉴定书的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水生态修复内容的水利施工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含签字表)原件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类似业绩、金额、规模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注:投标人业绩与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项目时,该业绩不得分。

8

认证、管理体系

认证、管理体系(1.5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5分。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它材料中。

9

企业荣誉

企业荣誉(0.5分)

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如:大禹奖)有一个得0.5分,满分0.5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它材料中,时间以证书时间或者发文时间为准,证书时间和发文时间不一致时以发文时间为准。

7.3定标办法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入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

7.3.1组建定标委员会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

招标人建立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小组由三人组成。监督小组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但不就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定标。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7.3.2确定拟定中标人

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原则采用票决定标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拟定中标人。

(1)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

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2)定标标准:

①履约能力、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纳税情况、企业管理水平;

②企业所获得的荣誉。

③企业的信誉等级以及行业的信用等级;

④企业过往业绩的履约情况、发包人履约评价;

⑤价格因素。

备注:定标因素相关材料,应将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定标因素相关材料”中,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后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9.5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   阎超     相关负责人为: 陶华      

9.6投标人同步的主体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须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老坝港滨海新区      地 址: 海安市晓星大道开发区软件园6号楼3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许海波                     联 系 人: 朱工、            

电    话:   15370602025                电    话:  15251689791、1866290818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12-58188503                 

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

联系电话:19962108758

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热线、 邮箱:hafgw9912@126.com  电话: 0513-81868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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