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教育局绵山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
一、服务内容:于洪区教育局绵山幼儿园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学生187人,教师50人。于洪区教育局绵山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水果、蔬菜、水产品、豆制品、调料、米、面、油、肉、蛋、奶等。
二、服务需求:
(一)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1、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批发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成交供应商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成交供应商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4、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成交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5、成交供应商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成交供应商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成交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6、除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三、食材质量要求:
1.蔬菜类:(1)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2)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3)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4)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5)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 皮不变绿。
(6)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7)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8)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9)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0)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2.水果类:符合GB/T5009.218-2008 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3.调料类:包括但不限于酱油、蚝油、调味酱、醋、味精、鸡精鸡粉、调味油、料酒、腐乳、黄花菜、黑木耳、腐竹、粉条粉丝等。所提供商品必须具备其所具有的颜色、味道、状态、必须干爽,不得出现霉烂变质、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4.水产类: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5、肉蛋类
1、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2、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正常肉类,猪牛羊不允许使用冷冻肉,冷冻肉特指鸡翅等仅有冷冻的家禽类肉类)。
3、蛋类要求: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蛋类要求提供溯源证明材料。
6、奶类
1、纯牛奶要求:已注册品牌,纸盒(袋)包装;包装标识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的规定;原料符合GB19301及GB19644要求;灭菌方式采用超高温杀菌法;质量标准满足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滋味、气味具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脂肪/(g/100g)≥3.1,蛋白质/(g/100g)≥2.9,非脂乳固体/(g/100g)≥8.1。酸度/(oT)12~18 oT。污染物限量符合GB2762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符合GB2761的规定。微生物要求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按GB/T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运输所用车辆应为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车或保温车,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以免交叉污染;到货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2、酸奶:已注册品牌,发酵乳或风味发酵乳;包装标识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GB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的规定;原料采用符合GB19301规定的生乳,不使用复原乳。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发酵菌种为保加利亚乳杆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嗜热链球菌或其他由国务院行政卫生部门批准使用的菌种;质量标准满足GB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色泽均匀一致,呈乳白色或微黄色。滋味气味具有发酵乳特有的滋味气味。组织状态要求组织细腻均匀,允许有少量乳清析出。脂肪/(g/100g)≥3.1,蛋白质/(g/100g)≥2.9,非脂乳固体/(g/100g)≥8.1。酸度/(oT)≥70.0.。污染物限量符合GB2762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符合GB2761的规定。到货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7、米类
所提供大米为一级以上,米粒整齐均匀洁白,颗粒没有生霉,无其他杂质、碎米等;色泽、气味、口味正常,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GB/T1354-2018等,每一批次提供质检报告。
8、面类
所提供面粉为一等以上,面粉含水量在12%-13%之间、颜色正常,面粉新鲜、无腐败味、霉味等,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GB/T1355-2021等,每一批次提供质检报告。
9、油类
所提供大豆桶装油必须为一级,必须为非转基因,要达到国家GB1535-2003标准,调和油桶装要达到国家GB1536-2004标准,花生玉米调和油、压榨一级花生油产品达到GB2716-2018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每一批次提供质检报告。
四、执行标准
1、水产品执行标准
货物类别 | 产品票证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水产品 |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
2、蔬果类执行标准: GB2762-2005、GB2763-2005、GB18406.2-2001、NY5089-2005。
项目 | 指标 |
甲胺磷 | 不得检出 |
甲拌磷 | 不得检出 |
氧化乐果 | 不得检出 |
甲基对硫磷 | 不得检出 |
呋喃丹 | 不得检出 |
百菌清 | ≤1.0 |
多菌灵 | ≤0.5 |
汞(以Hg计) | ≤0.01 |
铅(以Bb计) | ≤0.2 |
砷(以As)计 | ≤0.5 |
氟(以F计) | ≤0.5 |
硝酸盐(以NaNO2计) |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4 |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
3、肉类标准:GB2726-2016、GB20799-2016、GB/T31406-2015、GB/T29342-2012等。经定点屠宰,检疫检验合格,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含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最高限量的,表皮白净、毛少或无毛,脂肪洁白有光泽,肉呈鲜红色或玫红色,弹性好,按之速度恢复,表面不粘手,有正常的肉味。达到一级鲜度,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挥发性盐基氮≤20mg/100g。必须经正规的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
4、牛羊肉类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3)《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五、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本项目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超市零售价为基准,按比率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比率。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
2、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3、质量要求
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4、食品溯源要求
必须保证所有食品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批发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六、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
1、蔬菜类:带叶菜类、茎菜类、瓜果类、根菜类、食用菌类、花菜类
(1)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蔬菜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
(2)成交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腐败类果蔬、转基因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此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招标等活动,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水果、干果类。苹果、梨、香蕉、桃、哈密瓜、西瓜、菠萝、葡萄、桔子、大枣等
售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水果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
(2)成交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腐败类水果、转基因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此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招标等活动,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干杂调料类;酱油、蚝油、调味酱、醋、味精、鸡精鸡粉、调味油、料酒、腐乳、黄花菜、黑木耳、腐竹、粉条粉丝等。
售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干杂调料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
(2)成交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有毒有害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此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招标等活动,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冻货类:速冻水产;
售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速冻水产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
成交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僵尸肉、僵尸鱼、腐败鱼不得流入采购单位,如(2)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以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七、验收流程
(一)验收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成交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30箱以上(含30箱)的抽查率为10%,30箱以下的抽查率为15%。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成交供应商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成交供应商,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成交供应商。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成交供应商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6、中标人须注册并熟练操作沈阳市中小学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大数据监督监管平台,按沈阳市及采购人要求及时完善网站数据及其他规定内容。如因政策要求需要支付相关费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要求内容的相关承诺函,未附承诺函或承诺函内容不满足上述要求,按废标处理。
七、特殊说明: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采购人不保证所有品类均采购。如因采购人实际需求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停止供应要求。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