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11080,招标人为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华投资山东分公司以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心公司,隶属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致力于在山东省投资、开发、建设、运营清洁能源项目。2000年6月,国华投资公司在山东省成立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之初主营房地产开发,2005年开始进入新能源领域,从事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
为提高公司依法治企依法办事水平,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由其管辖的所有新能源项目公司以及未来新成立、由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含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或国能(济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成立的并由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的公司需聘请专业的职业律师进行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化解企业法律风险,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发展。服务对象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所列清单。
2.1.2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
(1)常规性服务:1、完善或修改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提供咨询意见,协助识别、防范企业法律风险。2、制定、修改或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供口头、书面法律审核修改意见或者法律意见书。3、处理突发事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书面法律审核修改意见或者法律意见书。4、处理其与员工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和与第三方的劳务外包、劳务派遣合同关系等提供提供口头、书面法律审核修改意见或者法律意见书。5、为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书面法律审核修改意见或者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到现场进行服务;对其中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者参与谈判、协调、调解,以及根据需要参与重要合同谈判。6、根据需要,起草、修改公司日常经营中需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和其他法律文件,提供口头、书面法律审核修改意见或者法律意见书;制定生产经营需要的各类合同示范文本;协助审查合同文本、协议书(一年约1200份),并提供法律审核意见。每月出具合同审核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7、按要求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8、接受完成与信息披露和公告相关的工作。9、协助起草提交监管机构的法律文件以及向政府机关、行政部门、公司等相对方发送的公司函;出具律师声明或起草并以公司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接受公司委托,对外签发律师函;协助公司就有关法律事务与有关机关、机构或其他方进行联系、沟通、协调。10、协助办理招投标相关法律事务等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超出常规性服务案件代理次数的案件代理服务。除常规性服务包含的案件代理服务次数外,另,公司根据服务期内案件标的额预估服务期内民事案件数量如下(注:每个案件的每次审判/执行程序算1个):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25个;
100-200万元(含200万元):20个;
200-300万元(含300万元):5个;
300-400万元(含400万元):5个;
400-500万元(含500万元):5个。
预估案件类型:主动起诉案件主要集中为房屋租赁合同,公司为出租方,追诉租户欠租的案件;被诉案件预测集中为风电、光伏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作为发包人被分包方诉请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相对方款项的案件、留置资产引发公司作为地产方被诉可能承担相关义务的案件。具体发生案件类型不限于以上所述。
超出常规性服务案件代理的新发案件将根据案件标的额区间的固定单价据实付款。若某一案件标的额区间预估案件数量不够,可从其他区间调配。
本项目两部分服务的总额不超过项目预估总价。
2.1.3服务周期
常规性服务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年,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案件委托阶段终结为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企业常年法律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执业年限不低于10年(执业时间以律师执业证号第 6-9 位数字显示的年份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12个月(最后一次交费月至少在投标截止日所在的前2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3名,团队人员执业年限均不低于5年(执业时间以律师执业证号第 6-9 位数字显示的年份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团队人员至少3人的有效的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25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0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12-15 15: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国华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国华时代广场6号楼
邮 编:252600
联 系 人:梅延文
电 话:0531-67753627
电子邮箱:11668006@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杨辰
电 话:010-57337418
电子邮箱:20064753@chnenergy.com.cn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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