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2025年水处理设备安装及管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二标段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2505070001012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2025年水处理设备安装及管网建设项目已由东海政务备[2025]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海县新农村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海县2025年水处理设备安装及管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东海县黄川镇(5个自然村)、石榴街道(3个自然村)、石梁河镇(9个自然村)、青湖镇(4个自然村)、温泉镇(9个自然村)、双店镇(6个自然村)、曲阳镇(1个自然村)、洪庄镇(1个自然村)、山左口镇(3个自然村)、李埝乡(1个自然村)、桃林镇(7个自然村)、安峰镇(7个自然村)、平明镇(5个自然村)、张湾乡(1个自然村)、牛山街道(3个自然村)、石湖乡(2个自然村)、房山镇(8个自然村)、驼峰乡(2个自然村),共计18个乡镇77个自然村;
2.2 工程规模:东海县2025年水处理设备安装及管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二标段包含35个自然村监理服务,建设内容包括管网、污水处理设备及设备配电工程等,本标段工程投资总额约5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 “三管”、 “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13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竣工结算审核结束。本工程监理费用暂按工程造价5500万元作为计算基数,最终结算监理服务费用依据施工工程的竣工结算审定价为准,同比例按实调整。监理结算费用不以工期延长而额外增加费用。);
2.5 监理招标最高限价:77万元,(按工程建安费5500万元为基数设置,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服务划分为2个标段;
东海县2025年水处理设备安装及管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一标段,建设地点位于东海县黄川镇(5个自然村)、石榴街道(3个自然村)、石梁河镇(9个自然村)、青湖镇(4个自然村)、温泉镇(9个自然村)、双店镇(6个自然村)、曲阳镇(1个自然村)、洪庄镇(1个自然村)、山左口镇(3个自然村)、李埝乡(1个自然村),共计10个乡镇42个自然村;
东海县2025年水处理设备安装及管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二标段,建设地点位于东海县桃林镇(7个自然村)、安峰镇(7个自然村)、平明镇(5个自然村)、张湾乡(1个自然村)、牛山街道(3个自然村)、石湖乡(2个自然村)、房山镇(8个自然村)、驼峰乡(2个自然村),共计8个乡镇35个自然村;
注: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上述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已在前一标段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中参与评审但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
本次招标为:东海县2025年水处理设备安装及管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在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原在监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同意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3.10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文。
投标企业未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01月-2025年0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应同投标有效期。
(7)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7 分 项目管理机构:22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7分 类似工程业绩:4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 。 1)计算算术平均值A 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采用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报价(67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用插入法计算。 | 67分 | |
项目监理机构 (22分) | 总监理工程师 (6分) | 1、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满15年及以上得2分,15年以下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以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2、取得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 3、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 注: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评标时以诚信库原件扫描件为准。 | 6分 | |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16分) | 1、按江苏省住建厅〔2017〕第35号文要求,本工程需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 1.1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人,安装专业1人。 (1)上述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0.5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若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多人,则需要其中至少一人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方可获得本项满分。 (2)上述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得1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若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多人,则需要其中至少一人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方可获得本项满分。 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1.2监理员配备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人、安装专业1人、土建专业1人。 (1)上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配备多人,则需要其中至少一人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方可获得本项满分。 (2)上述安装专业监理员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得1分,所学专业为水电设备安装专业得0.5分;具有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若安装专业监理员配备多人,则需要其中至少一人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方可获得本项满分。 (3)上述土建工程专业监理员具有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若土建工程专业监理员配备多人,则需要其中至少一人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方可获得本项满分。 上述监理员需具有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考虑本项目分布于8个乡镇35个自然村且工期紧等因素,为保证工程质量,故要求增派监理人员5名,满足要求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4分。 (1)增派人员中,具有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每有1人得0.5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每有1人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增派人员中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不重复得分,每人最多得0.5分。 上述增加人员必须具备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 1、根据江苏省住建厅〔2021〕第7号公告,已过期的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并视同有效。 2、总监、专监及监理员重复配置不另外计分。 3、注册专业以注册证书或监理岗位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老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以注册监理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 4、项目监理机构所有人员(含总监)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提供项目组成人员缴纳的近六个月(2025年01月-2025年0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如是退休人员需同时提供单位聘任合同及退休证明。 5、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必须是国家职称,地方职称不得分。 6、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相关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均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中获取的资料为准,否则不得分。 | 16分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7分) | 1、自有检测设备:水准仪、全站仪、经纬仪、混凝土回弹仪、混凝土钢筋检测仪,设备齐全得5分。每少一件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的检定证书扫描件或校准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标明投标人名称的原始发票扫描件)。 2、投标人需具备专业检测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有与专业检测资质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签订联营协议,得2分,投标人无检测资质或无联营协议(未附资质证书)的不得分。 注:以上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均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中获取的资料为准,否则不得分。 | 7分 | ||
类似工程业绩(4分) | 1、监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2分) 监理企业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已竣工单项合同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含新建、改造、提升),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 2、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已竣工单项合同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含新建、改造、提升),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过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缺一不可。 (4)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 (5)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计分。若提供的书面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时间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 (6)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7)企业业绩与总监业绩不重复。 (8)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废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9)上述相关证明等资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中链接至企业诚信库获取到原件扫描件内容为准,否则不得分。 | 4分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21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张工:1850518264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6日09时 00分。
6.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新农村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东海县经济开发区西区湖西路1号
联 系 人:赵工
电话:139613241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和平西路199号晶都华府19-5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151273241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5151273241;
投诉书接受联系人: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18-80301062;
9、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造价) |
技术支持 | 0518-85861319 | |
客服电话 | 4009980000 |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 CFCA | 孙丽丽 | 18005133017 |
耿立珍 | 17751872787 | |
客服电话 | 4001662366 |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 | 周梦雪 | 15298603303 |
魏飞 | 18261319191 | |
客服电话 | 4000251010 |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到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