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芙蓉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绵阳市游仙区芙蓉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二期:仙人路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及630KVA箱变、5台120KW充电桩生态停车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绵阳市游仙区芙蓉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10-510704-04-01-552361】FGQB-06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宇东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宇东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绵阳市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10-510704-04-01-552361】FGQB-060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游仙区芙蓉片区;
2.2 建设规模及投资额:仙人路周边环境提升改造及630KVA箱变、5台120KW充电桩生态停车场;
2.3 计划工期:3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30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过程服务;施工范围:施工总承包直至整体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 3 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投资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类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 3 年( 2023年01月01日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合同金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类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5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1 月 16 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2 月05 日 09时 1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绵阳宇东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9号1栋1-6层
邮 编: 621000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0816-222205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蛟龙港双流园区海滨广场11号楼1603室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田老师
电 话: 028-606133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 年 01 月 15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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