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我中心组织的惠安县医院分院(一期工程)景观及夜景灯光工程(招标编号:3505202090),现发布本项目补充通知:
一、补充上传本项目“表11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二、招标文件第1章 招标公告第2.3 (3)修改为“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为红线内建筑工程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总面积为121077㎡,工程造价为4499.4139万元;”
三、招标文件第3章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0项修改为:
10 | 7.1.4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 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二材料”中: 序号1、3、4、5、7、10、25、38、45、71、174、181、596、597、602、603、604、605、606、607、608、609、610、611、612、776、839、840、843、844、845、851、852、854、855、856、85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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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或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惠安县医院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