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131号)
一、项目编号: HB2025063601090004
二、项目名称: 河北师范大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威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86号财富大厦B座1702室
被投诉人:河北师范大学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鑫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礼让街58号华域城5号 商务楼5层511 ?
四、基本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于2025年8月6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9月9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鑫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9月10日河北威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向河北师范大学提出质疑。9月23日河北师范大学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10月9日河北威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未为聘用的退役军人缴纳社保,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其报价不合理,为无效投标。 投诉事项2:评标委员会认定我公司“报价中39万企业补贴,没有政策依据”,为无效投标。 投诉事项3: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填报错误,《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3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5〕131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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