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0.00 分 技术响应:24.00 分 商务响应:5.00 分 售后服务:5.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5.0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6.00 分(如有)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98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 50.00 |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投标设备技术参数指标的响应程度 (0~5.00) | 设备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的为重要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5分,如有一项负偏离(或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中标注“▲”项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同负偏离。) | 5.00 |
| 项目需求理解分析 (0~5.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需求理解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入河排污口现状、水系掌握程度、水环境现状分析、项目困难及对应解决措施等)内容完整性、分析透彻性、理解认知度综合评分。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分,差得3.5分,无内容不得分。 | 5.00 | ||
| 入河排污口建设方案 (0~8.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入河排污口建设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入河规范化建设各个点位现状描述、建设位置选定及施工图论证、建设整治范围及工程样图、效果图展示、入河排口规范化建设施工步骤等)全面性、针对性、符合性等综合评分。优得8分,良得7.2分,中得6.4分,差得5.6分,无内容不得分。 | 8.00 | ||
| 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方案 (0~6.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动态管理系统平台的功能、系统搭建方案、软硬件响应、应用合理性的分析等)全面性、可行性、合理性、功能性等综合评分。优得6分,良得5.4分,中得4.8分,差得4.2分,无内容不得分。 | 6.00 |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软件著作权 (0~5.00) |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产品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名称包含“排口(或排污口)污染溯源”或“排口(或排污口)动态管理”或“排口(或排污口)智慧监测”等关键字,每提供1个证书得2.5分,此项最高得5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提供证书“软件名称”与评分细则规定不同时,应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内容(功能)说明及关键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 5.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方案 (0~5.00)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质保内容、质保时间、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等)综合评审。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分,差得3.5分,无内容不得分。 | 5.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调试方案 (0~5.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及调试内容、进度计划合理性、安装及调试质量控制措施等)全面性、可行性、合理性、可靠性等综合评分。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分,差得3.5分,无内容不得分。 | 5.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 ||||
|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其他因素 (0~5.00) | 投标人自2020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的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类似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5分,此项最高得5分。(注:业绩需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及中标(或成交)公示网页截图。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5.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企业综合实力 (0~2.00) | 投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 2.00 |
| 项目组成员 (0~4.00) | (1)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1人)具有环境类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1.5分,最多得3分。 (2)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中具有环境类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 4.00 |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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