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淅川县环库周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市政部分施工(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9-411326-04-01-871270)已由淅发改审批【2024】2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淅川县城市建设项目代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丹江口库区淅川县环库周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市政部分施工
2.2项目编号:E4113261326001757
2.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及地方财政配套
2.4资金预算:31743921.54元
2.5项目概况:项目涉及仓房镇、盛湾镇、滔河乡、大石桥乡、老城镇、九重镇等6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新建污水管道52.317km,配套一体化提升泵站11座。
2.6建设地点:淅川县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9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3.4.1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件要求及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名称:中和刚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洵美路16号19号楼 联系人:陈春林 联系方式:18238125736 监督部门: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2285 地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02081 监督部门:淅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033B 地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668835 8、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1 | 招标人 (异议受理) | 招标人:淅川县城市建设项目代建服务中心 地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939220573 |
2 |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2285 地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02081 监督部门:淅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033B 地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668835 |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采用线上方式。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 5、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
发布人:中和刚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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