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六标段(第二次)(ESSJ-202509QT-004001008)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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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SJ-202509QT-0040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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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恩市发改审批【2025】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恩施市孺子牛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恩施市
建设规模:拟对恩施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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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本次对三标段、六标段进行二次招标。
交货地点: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
计划交货期: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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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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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针对所供货物的厂家专项授权) 3.1.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财务状况书面承诺函,新成立不足3年的公司按实际年度提供承诺; 3.1.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逐项查询并将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本次对三标段、六标段进行二次招标,其中三标段 204.1万元;六标段3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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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EF%BC%89%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1%E6%89%8B%E6%9C%BA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6%88%96%E8%80%85%E7%94%B5%E5%AD%90%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6%81%A9%E6%96%BD%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E2%80%9D%E2%80%94%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1-15至2025-12-05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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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05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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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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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直接票决定标)。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es.eszggzy.cn/e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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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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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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